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和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2〕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精心组织,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

第一、毕业确认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予以协调解决。

第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学院根据《开发银行贷款毕业学生名单》(见附加1),通知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校资助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第三、考研或专升本贷款毕业生如需要申请就学信息变更,毕业前,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等)直接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

二、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请各班级根据附加2中《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登陆方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认证充值操作说明》等材料,组织召开本班贷款毕业生专题宣传、培训会,培训会上重点向贷款毕业生讲解一下内容:

第一、向贷款毕业生讲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

第二、做好征信知识宣传,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按时履约还款;

第三、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操作流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操作使用等有关内容的培训,确保每名贷款毕业生都熟知何时还款、如何还款。

三、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请各班级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鲁财教〔2009〕43号)(见附件3)认真学习、宣传《办法》中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内容,让每个贷款毕业生都了解这项政策。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请登录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http://www.xszz.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做好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

各班级根据附件4《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将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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