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毕业时如果仍有不及格课程或者学分不足的,学生毕业后在规定的年限内,可以回校补考或者重修。补考是在每个学期第一周,通过考务科报名每次最多报考2门;重修需要在第二周到学籍管理科报名。

鉴于学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3届毕业生9月份的补考提前到本学期末组织,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由教务处考务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