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拟于第13-18周(5月26日至7月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在网上进行。所有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开设的课程均在评价范围内。
二、组织实施
1.评价意义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对教师从事教学活动整个过程的综合评价。规范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不仅关乎教师职称评聘、任期目标考核等切身利益,而且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学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安排
评价工作由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具体工作由各学院教学科组织实施。各学院务必通过一定方式向学生讲清教学质量评价对提高教学质量的意义,让学生了解评价内容,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整个教学环节进行全面评价,认真打分。
请各学院教学科及时通知学生根据自己的选课权限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尽量在校园网内完成操作,请特别提示毕业班本学期有课学生尽快完成评价),务必于规定日期之内完成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评价。
三、注意事项
由于人员调整,岗位变动情况较多,请各学院教学科通知相关教师核对个人信息,学院或部门归属,对系统内学生的名单再次确认,特别提醒学院的辅导员老师核对相关信息。
如果对某些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了调整,请各学院教学科务必在5月26日前在系统内调整完毕,避免学生数据和教师信息不准确影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联系电话:278(0378) 联系人:侯庆来 赵继成
 
   教务处
                                 2014年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