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9月起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四年级本科生,思想品德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修完应修学分,学习成绩(三年平均)位列本专业排名前60%

2.在有关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挑战杯”、机电产品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数学建模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3.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并被SCIEI收录的第一作者;

4.在SCD源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二、遴选计划

1.各培养单位应综合学生申报情况,按照学生专业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不超过10名,每个二级学科不超过5名,每个专业学位领域不超过8名。

2.优秀生源导师须具有当年的招生资格,原则上只能指导1名优秀生源学生。

三、奖励等级

校内优秀生源在录取报到后,按遴选时的学习成绩(三年平均)(下同)分四个等级进行奖励:

一等奖: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的前10%,一次性奖励6000元;可2年毕业。

二等奖: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的前1020%,或符合申请条件234者,一次性奖励4000元;可2年毕业。

三等奖: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的前2040%,一次性奖励3000元;学制23年。

学院奖: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的前4060%,奖励金额由学院自设,学校按1000/人配套支持;学制3年。

以上奖励可与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重复奖励,奖金于录取报到后一次性发放。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在此基础上出台更优惠政策。

四、遴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要依据学校规定的遴选条件,严格审核学生条件,按照遴选工作进度(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前选定研究生导师,填写《“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于929日~30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跨学院(一级学科)申报的学生,须征得报考学院(学科)同意。学生申请表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送交报考单位;报考单位需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察,向研究生院提交跨学院(学科)培养可行性报告。

2.优秀生源导师须填写《“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导师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明确所选定的优秀生源学生,于929日~30日报学科所在单位。

3.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本单位学生的申请条件、思想品德、奖惩情况、有关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关键信息,如实填报学生在本专业3年的平均学习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名单须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填写《“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学生申请表和导师申请表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审核学生的学分、考试不及格门数及专业排名等相关情况,最终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研究生院与入选学生签订《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协议》。

五、遴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导师近年指导研究生情况,严格审核优秀生源指导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得指导优秀生源学生:

①上年度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

②本年度盲审有不合格论文;

③近2年上级部门论文抽检存在“有问题论文”。

2.优秀生源学生应珍惜学校给予的优惠政策,认真履行优秀生源相关义务,如有违约情况,将按照协议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优秀生源自下学期开始安排研究生阶段课程的授课,导师指导工作量自本学期开始计算。

各培养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尽早开展宣传动员,让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充分了解学校优惠政策、导师业务需求,切实做好今年的优秀生源遴选工作。


联系人:孙晓,联系电话:2782143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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