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据省人社厅要求,2017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 “字段”有所增加,填写要求作如下说明:

   1. 户籍性质:以户口本为准填“农业”或“非农业”或“居民户”。

   2.扩展项二:被评为特困家庭毕业生(注:“特困家庭毕业生”必须是山东籍毕业生)的,在该字段录入“特困”字样,未被评为特困家庭毕业生的不填任何字迹。

3.扩展项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山东省籍毕业生,在该字段录入“助学贷款”字样,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填任何字迹。

   4.扩展项六: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迁户口的不填任何字迹。

        5.户籍登记日期:以户口本为准填写年月日八位数,如:19930102,户口本上没有的,填写毕业生本人出生年月日八位数。

         6.家庭常用联系电话:填写家庭联系固定电话(固定电话前要带区号。如0533-2786212)或其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7.其他栏目如实填写,代码可从相应代码表中查询(“现户籍所在地市区县代码”六位数,从“市区县代码”表中查询;“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代码”十二位数,从“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划代码”表中查询,直接查到“××村”,若“××村”没有代码,可填写其所在“乡镇”或“办事处”代码。建议:代码复制后粘帖到相应的单元格内,可避免输入时出错)。

除“备注栏外所有字段“必填”,L列至R列所有单元格不能为“空”(省外生源除外)。字与字之间不能有“空格”。

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辅导员老师尽快落实,按以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于本月8日前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给崔国伟,并将纸质材料打印,由分管辅导员老师签字后交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招生就业处柜台处。

注:1.各学院补加信息表(格式、顺序不要变动,只输入准确内容;毕业生人数不能增或减,若有特殊情况请与崔国伟联系)及代码表从附件中下载;

  2.填写字段参见附件中“模版样表”;

    3.收到后请及时回复(通过本系统)


招生就业处就业促进中心  

                                      2016.10.31